(馬尼拉5日綜合電)台灣再有漁民在菲律賓被扣,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正在了解案情,如果確有越境捕魚的事實,將爭取最輕處分-繳付5萬美元行政罰款。

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茲告訴《中央社》,一艘台灣漁船週二疑在巴坦群島省伊特巴雅特島海域捕撈龍蝦,被海上巡邏隊及執法人員逮捕。

 經查證,這艘台灣漁船是來自恆春鎮的大型膠筏,由漁民蔡波隻身駕駛出海作業,週二遭菲律賓執法人員扣留。

 菲方初步證據顯示,菲律賓漁民守望組織的海上巡邏隊,是在伊拜雅島上逮捕蔡波,再送交當地警方看管。由于是在菲律賓島上被捕,蔡波被視為越境捕魚的“現行犯”。

 另一方面,當地政府官員向《法新社》指出,蔡波因捕魚越界,必須罰款10萬美元。至于蔡波稍早與妻子施麗華通電話時說,睡只能睡椅子、吃的東西也很差,菲律賓押解的過程中還跌倒,雙腳、脊椎都有受傷的情況,“很不舒服”。菲方表示,“們有好好餵他”。

本篇文章引用自http://www.chinapress.com.my/node/455131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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