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英翻譯出自http://www.businessweekly.com.tw/KBlogArticle.aspx?ID=4247

Question1:我能造成多大的差別?

其實,你不需要是一個百萬富翁。

Toby Ord在牛津大學擔任哲學研究員,他之所以成為一位有效的利他主義者,是因為他計算了一生的總收入,他從事學術工作,他有能力付出讓八萬名開發中國家的盲人重建光明,而且還足以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。

因此Toby成立了一個叫「盡己所能」(Giving What We Can)的組織,來傳播這個訊息,召集想捐出部分所得的民眾,並請大家承諾捐出10%的終生所得,來打擊全球的貧窮。Toby自己做得更多,他每年只留下一萬八千英鎊(少於三萬美元),把其餘的所得都捐給這個組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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